格隆汇12月7日丨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公布,由于个人业务发展转变, 卢雪芬,已辞任公司秘书、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委任的受权代表及公司依据上市规矩第19A.13(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委任代其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言件及告知书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18年12月8日起生效。
公司实行董事兼副总裁王破国及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行政助理许松龙辨别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18年12月8日起生效。